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
业绩|大成助力山东某省属企业与另一大型企业新设合营企业案经营者集中申报成功获无条件批准

       2023年3月,北京大成总部反垄断团队邓志松律师、戴健民律师、何元杰律师联合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反垄断团队李海峰律师、樊明子律师共同为山东某省属企业与另一大型企业新设合营企业案反垄断申报提供法律服务,2023年4月,该案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获得无条件批准。


       经大成反垄断团队研判,上述两家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营企业,并共同控制合营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该新设合营企业案达到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应依法进行申报。在申报工作中,相关市场界定问题至关重要,其直接决定了市场份额的大小,影响到是否可适用简易程序,甚至可能影响到案件能否获无条件批准。在经过团队与企业的多轮交流分析后,最终准确界定相关市场并以简易程序进行申报并顺利获批。


       经营者集中申报和审查制度历来都是《反垄断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强化反垄断工作的背景下,2022年《反垄断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修订,已明显提高了对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处罚标准,违法成本大大增加。因此我们建议,企业应从经营者集中申报角度进行内部核查和梳理,若达到申报标准则应及时展开申报,避免因未及时申报而影响并购交易的交割而致使重大商业计划落空甚至遭受重罚。同时,还需密切关注行业的竞争动态和审查监管实践,并在筹划并购合资等交易时提前做好反垄断申报的评估和规划等准备工作,为顺利推进交易的交割铺平道路。